臨汾銀保監(jiān)分局關于王莉莉任職資格的批復 臨銀保監(jiān)復〔2022〕48號
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關于王莉莉擬任臨汾中支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進行核準的請示》(天保晉〔2022〕56號)收悉。經審核,批復如下: 一、核準王莉莉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汾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我分局提交報告材料。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超過2個月未實際到任履職,且未提供正當理由,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此復。
中國銀保監(jiān)會臨汾監(jiān)管分局 2022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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